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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中之日據時代消防車實物請參考「警察文物返鄉」一文 )


北港地區之消防組織源起於昭和11年(西元1936年)的「壯丁團防火班」,設址於北港鎮民主路78號。台灣光復後,「消防組」原屬鎮公所民政課管轄,其後奉令改隸本局,改名「消防分隊」,隊址移至義民路51號,民國72年因配合北港分局廳舍遷建,再移至文仁路現址。


民國87年8月本局配合中央政府之消防業務自警察系統移出政策,正式成立雲林縣消防局




照片中消防車所在位置即今日北港鎮文化路與民生路口之顏思齊紀念碑圓環


照片後方建物即日據時代的北港郡役所(如下)


以上照片及資料引自雲林縣政府編印之「從笨港到北港」一書。



(上圖由格友哈拉消防車同意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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