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係日據時代警察人員之械彈裝備,並沿用至光復後之民國40年代(詳見下圖)。


當時之步槍子彈盒分為前盒與後盒,前盒可置30發子彈,後盒則可置60發子彈。


(本件由西螺分局高有勝先生協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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