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分局設立沿革簡表



單位別



設立年代



備考



斗六區警察所


虎尾區警察所


北港區警察所



35年1月



1.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自34年11月8日起,進行全台各地警察機關之接管工作。


2.原斗六、虎尾及北港郡役所於台灣光復後,改制為斗六、虎尾及北港區署(警察課改為警察所),惟仍隸屬台南縣政府。



斗六分局


虎尾分局


北港分局



38年10月



斗六、虎尾及北港區警察所改為斗六、虎尾及北港分局,隸屬台南縣警察局。



本局



39年10月25日



於雲林設縣時成立,省警務處派劉清池先生為首任局長,下轄斗六、虎尾及北港等3個分局、62個分駐(派出)所、167個警勤區,編制員警數299名。



直屬斗六分駐所



39年11月25日



裁撤原斗六分局,另行成立直屬斗六分駐所,直屬局本部。



斗南分局



39年11月25日



 



西螺分局



40年5月13日



 



斗六分局


台西分局



47年7月1日



 





(感謝本局退休同仁王若鳩先生提供以上2張照片)




(感謝本局斗六分局小隊長蕭永源捐贈「北港區警察所」照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志工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