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雲林縣政府文化處提供「虎威古郡」照片)
  

        虎尾郡役所(近稱虎威古郡)興建於昭和6年(西元1931年),為日據時代虎尾地區最高的行政與治安機關,與斗六、北港同為當時雲林隸屬台南州的3個要郡。


台灣光復後,虎尾郡役所改為虎尾區署(廢警察課,改設警察所),惟仍隸屬於台南縣政府。民國38年10月台南縣警察虎尾區警察所改為台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39年10月25日雲林正式設縣,本局同時成立(劉清池先生為首任局長),虎尾分局隨之改隸本局。


虎尾鎮在日據時代因基於發展製糖工業的需要而被規劃為格子形市街,位於市街精華區的虎尾郡役所不僅在空間上見證虎尾地區的發展,也是台灣今日少數僅存的日據時代郡役所,故深具保存價值。此外,該建築亦別具建築特色,為一融合多種試驗風格的「半木造」建築─混合木料及其他材質之建築,其紅磚式建築影響了的當時代虎尾地區建築風格。


資料參考:


1.中華民國(台灣地區)警察大事記/內政部警政署


2.雲林縣志稿/卷三政事志/警政篇


3.雲林縣府文化處網站/歷史建物


4.虎尾郡守官邸與合同廳舍調查研究計畫/雲林縣府文化局


5.台西鄉海口庄派出所與海口庄庄長宿舍調查研究修復與再利用計畫/雲林縣府文化局


6.沈文台:糖都虎尾/大崙腳文教工作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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